逸夫图书馆提供研讨室、报告厅、艺术展厅等供本校师生免费使用:
类别 |
房间 |
座位数 |
配套设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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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讨室 |
研讨室2-1 |
206 |
12 |
空调、电视 |
需自带笔记本电脑并自行转接电视(操作见附件3) |
研讨室2-2 |
213(美术借借阅室内) |
14 |
空调、投影仪 |
需自带笔记本电脑、转换器、翻页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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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讨室3-1 |
303 |
12 |
空调、投影仪 |
需自带笔记本电脑、转换器、翻页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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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讨室3-2 |
306(社科借阅室内) |
12 |
空调、电视 |
需自笔记本电脑并自行转接电视(操作见附件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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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厅 |
小型报告厅 |
3楼外文、工具书阅览室内 |
39 |
空调、投影仪 |
需自带笔记本电脑、转换器、翻页笔 |
大型报告厅 |
309 |
200 |
空调、投影仪、音响 |
需自带笔记本电脑、翻页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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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展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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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楼大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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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开放时间
周一至周日8:00-21:00(其中小型报告厅为8:00-17:00), 节假日另行通知。
2.申请及使用方式
1)聘请外校人员举办报告(讲座)的,申请部门或个人先填写《景德镇陶瓷大学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年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审批表》,交校宣传部审批并交给图书馆办公室备案;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《逸夫图书馆场地使用预约申请表》交图书馆办公室审核并安排档期。
2)申请使用图书馆报告厅、展厅及一楼大厅的,申请人下载《逸夫图书馆场地使用预约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申请表,由所在学院、部门领导审批,并加盖部门公章,预约使用图书馆场地。
3)申请使用研讨室的,申请人凭有效证件,在图书馆办公室现场登记预约即可。
4)预约方式:到图书馆办公室现场预约,联系人:许老师(13979834780)、沈老师(18776981275)
3.使用规则
1)图书馆场地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严禁进行与学术研究、学术交流等无关的活动,严禁从事违法、违纪或宗教等活动。
2)预约研讨室组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人,一次性预约使用研讨室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。如不能按时使用研讨室时,请主预约人及时取消预约。
3)研讨室仅供预约人使用,请勿在预约时段内长时段离开研讨室,造成资源浪费。如有发现,将按违规处理。
4)使用者应在使用之初检查室内家具设备,如有异常,请报告管理员。请爱护室内物品,保持环境整洁,勿随意调换不同房间的家具设备。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妥善保管。
5)严禁在研讨室内饮食,破坏公共设备与环境,工作人员在巡视时有权入室查看并劝阻违规行为。
6)离开前请确认做好以下几点:①所有设备、家具完好;②关闭公共电子设备,断开电源;③将设备、家具归位;④携带自身物品并将垃圾带离研讨室;⑤离开后确认研讨间房门已关闭。 如有问题请与图书馆办公室或一楼值班工作人员联系。
4.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执行。
附件2:景德镇陶瓷大学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年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审批表.doc